德里达阅读小札[十三]

By 觀瀾舘

13.关于德法之争

其实关于这场争论流传下来的文章还没有仔细看,但是也不妨预先说说自己的看法。事隔近三十年,辩论双方都已过世,而问题并没有丝毫的推进。
先谈德里达,因为德里达的姿态是简单的。对于[理解]这一问题,德里达关注的是[不可能性]。他坚持的是[断裂],在理解与现实之间没有桥梁。就好像我说,我永远只能是[我之他者],[永远]即代表不可能性。因而所谓世界,只剩下解释[伽达默尔也承认理解即解释]与解释之解释。
再谈伽达默尔。与德里达相反,伽达默尔关注的当然是[理解之可能性]。实际上在这场辩论中,我还是认同伽达默尔多一点。当然我承认断裂,但是断裂不正恰好说明了[需要桥梁]吗。从[桥梁]这个意义上说,它正是一种为了交通之目的而建造的人为物。伽达默尔所谈论的前提我认为也很可采取,即[理解之良好愿望]。人都有[表达]的愿望,而理解/交流的愿望先天地包含于表达的愿望之中。作为人类来看,人必须有一些无法放弃的东西,尽管认识到其[不可能性]与[局限性],仍然无法放弃,比如说[理解]。
所以我说:一切写作都是对邀请信的写作。我很喜欢邀请信这个题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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